欢迎来到代账网

请先 登录I注册

登录/注册后,可享受:

  • 搜索、浏览历史保留

    关键词、企业/人员历史快速访问

  • 监控、关注功能启用

    实时获取企业/人员风险、动态

  • 免费数据维度全查看

    企业免费数据维度全量查看

划重点!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
发布于:2024-07-19 12:30

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是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。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、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,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,财政部、科技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《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》。今天带你了解: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.5%提高至8%↓

【政策类型】普惠性政策

【涉及税种】企业所得税

【优惠内容】

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【享受主体】所有企业

【申报方式】

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,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。

【办理材料】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

【政策依据】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8〕51号

本文新闻来源代理记账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不代表代理记账网的立场。

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,请联系vip@dljzw.com

推荐企业
恩平市精

恩平市精算税务咨询服务部

开平市新

开平市新创元财税服务有限公司

台山市宇

台山市宇洽代理记账有限公司

南大账启

南大账启程(江门)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
江门市永

江门市永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客服

意见反馈

*问题类型

  • 功能改进
  • 会员问题
  • 数据问题
  • 搜索问题
  • 投诉反馈
  • 定制化服务
  • 其他

*反馈

如有其他问题,可联系客服咨询。

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《用户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
验证码登录手机账号,未注册用户将自动创建